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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施工)
机构项目编号:MABJ2017-ZB02-G-00-0077
采购人: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东里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373343
采购品目:A020504
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35528
预算金额:4384.116898(万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2017-08-10 09:0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附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2017-08-14 16:30: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资格审查日期:2017-08-21 09:00:00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7-08-21 09:00: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5号京宝大厦308室
审查标准、方法:本项目通过报名资料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多于7家时,拟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拟选评审结果排名前7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通过报名资料审查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少于7家时,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已竣工的合同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锅炉房改造工程业绩,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燃气工程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3级(含)以上资格;并取得锅炉和燃烧器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外埠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京备案证明; 8、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海房投资集团2017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联系人:李工、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4235528
其它补充事宜:无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8-10 09:23:54

U0201708105582602685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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