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警XXX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ZTBC-2019-004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486222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4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武警XXX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7/t20180719_1030862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04]1146号)、《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警XXX部
采购单位地址: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 650925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工 010-6486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