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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武警北京总队机关饮食社会化保障委托服务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武警北京总队机关饮食社会化保障委托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8-089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皓涛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3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武警北京总队机关饮食社会化保障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fzfcgggq/fzfzbgg/t20181211_1061976.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变更如下: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3年-2017年) “部委机关、大中型企业、军队、高等院校类似食堂餐饮服务”的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文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字,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由于采购人的特殊性,外资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资料变更如下: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警北京总队保障部战勤计划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 010-650931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10-6390593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皓涛、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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