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苑公园健康步道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018-04-026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1055086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苑公园健康步道建设工程
原公告地址: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公告:
9.工 期:90日历天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
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7)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招标公司留存,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没有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项目经理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
(4)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9月27日至 2018年10月0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
1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9.工 期:50日历天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
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招标公司留存,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没有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9月27日至 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
1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南苑公园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先生010-679646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女士1891055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