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非政府采购公告区 -> 非政府更正公告 2018-08-16
[公开]北京工业大学18内涵发展定额-北京工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级保护测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工业大学18内涵发展定额-北京工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级保护测评

项目编号:BIECC-ZB559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爽

项目联系电话:823767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8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工业大学18内涵发展定额-北京工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级保护测评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fzfcgggq/fzfzbgg/t20180814_1006765.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8款“付款条件”

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第8款“付款条件”,由“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完成初步测评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金额30%的货款(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在复测评验收合格(各系统得到公安部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金额40%的货款(付款至合同总价的100%)。同时将10%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重大问题且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买方无息退还卖方。”更正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完成初步测评和复测评,且复测评验收合格(各系统得到公安部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金额50%的货款(付款至合同总价的100%)。同时将10%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重大问题且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买方无息退还卖方。”。

2、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均无更正。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席老师;673916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爽,82376733

 

5594—变更公告.doc

打印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