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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05917Z-05-01-D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璐雯

项目联系电话:010- 68001293-803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fzfcgggq/fzfzgys/t20171228_871509.html、https://www.chinabidding.cn/info.fbxx/browse?id=100329008、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gysgg/201712/t20171228_9410789.htm、http://www.bjbus.com/home/fun_news_detail.php?uNewsCode=00003597&uNewsType=10

 

三、更正事项、内容:

 

  1.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2项第2.5条招标范围更改为:“选定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投融资合作方,完成对项目调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内部装饰装修及20年的经营;期间由招标人负责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出资建设项目至毛坯房阶段,在取得开工证之前的前期费用(除土地出让金及支付给招标人的前期费用外)全部由合作方支付。具体范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2.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2项第2.6条其他更改为:“本项目拟以容积率2.5及以上、限高45米的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拟开发定位为办公或商业、研发设计或公寓类等用房。合作协议签订后由合作方支付招标人不低于100-500万元的前期费用(其中500万元作为加分项),并要求合作方在18个月内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未按时取得项目审批手续,签订的合作协议自动失效且合作方支付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项目存在拆迁工作,拆迁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合作方有义务协助,超出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的拆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取得开工证后,招标人与合作方一次性签订20年租赁协议并先行预缴纳1-3年租赁费用(其中3年作为加分项),且年租赁费用不低于1亿元。”
  3.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条更改为:“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已实施的合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0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或改造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办公、公寓、商业等复合业态建设及招商运营的成功案例及经验。”
  4.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5项申请报名时间更改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1日(每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7项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改为:“2018 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8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更改为:“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22日10时整,地点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前台。8.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除上诉更正外,原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服务招标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005917Z-05-01-D03

招标人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3960088-3333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559-8031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更正日期:2017年12月29日

更正原因:项目需要

更正事项:

  1.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2项第2.5条招标范围更改为:“选定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投融资合作方,完成对项目调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内部装饰装修及20年的经营;期间由招标人负责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出资建设项目至毛坯房阶段,在取得开工证之前的前期费用(除土地出让金及支付给招标人的前期费用外)全部由合作方支付。具体范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2.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2项第2.6条其他更改为:“本项目拟以容积率2.5及以上、限高45米的规划指标进行开发建设,拟开发定位为办公或商业、研发设计或公寓类等用房。合作协议签订后由合作方支付招标人不低于100-500万元的前期费用(其中500万元作为加分项),并要求合作方在18个月内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未按时取得项目审批手续,签订的合作协议自动失效且合作方支付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项目存在拆迁工作,拆迁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合作方有义务协助,超出北京市拆迁补偿标准的拆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取得开工证后,招标人与合作方一次性签订20年租赁协议并先行预缴纳1-3年租赁费用(其中3年作为加分项),且年租赁费用不低于1亿元。”
  3.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3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条更改为:“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已实施的合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0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或改造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办公、公寓、商业等复合业态建设及招商运营的成功案例及经验。”
  4.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5项申请报名时间更改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1日(每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7项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改为:“2018 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 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8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更改为:“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22日10时整,地点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前台。8.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除上诉更正外,原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内容均不变。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国春010-63960088-333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璐雯010-68001293-8031

 

新风街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终稿12-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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