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竣工图书馆搬迁工程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292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78958 更正日期:2017-06-15 00:00:00 项目联系人:马若莎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7-06-15 15:08:56
现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竣工图书馆搬迁工程
采购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更正内容:原公告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良好记录的服务商;
5.投标人具有实施招标项目规划、包装运输、技术人员、设备与技工、质量保证的能力;
6.投标人应有独立的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手续齐全且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等设备,应有专业的技术、业务人员队伍,作业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经过系统的培训,具有熟练的工作技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
8投标人应具备相关包装和运输专业技术工人和经验;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3投标人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10分、商务30分、技术4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1)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良好记录的服务商;
5.投标人具有实施招标项目规划、包装运输、技术人员、设备与技工、质量保证的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等设备,应有专业的技术、业务人员队伍,作业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经过系统的培训,具有熟练的工作技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
7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1投标人在银行无不良记录;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10分、商务30分、技术60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67178958
其它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年6月19日下午16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