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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现项目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采购人: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7528091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798120

 

更正日期:2017-08-01 00:00:00
更正内容:1、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更正为:2017年8月7日9时~16时(节假日除外);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17年8月22日上午9:00; 3、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车辆租赁相关内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更正为: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2017年6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原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招标方按考核期(每一个自然月一个考核期),招标方出具考核确认表,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签字确定后,按季度进行支付,最终结算按照双方确定的吨/公里实际发生量确定。招标方按合同付款的同时,中标方应向招标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招标方按考核期(每一个自然月一个考核期),招标方出具考核确认表,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签字确定后,按季度进行支付,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吨/公里实际发生量为准,公里数按照往返路程计算。招标方按合同付款的同时,中标方应向招标方出具正式、合法且租赁相符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联系人:何兰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8798120
其它补充事宜:报名提交资料(资料不符,拒绝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08-01 14: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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