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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拆除公司选定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项目名称:某单位拆除公司选定项目
现项目名称:某单位拆除公司选定项目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68001559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001559

 

更正日期:2017-07-24 00:00:00
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提供近3个月企业纳税记录、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级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5)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保密承诺书。 二、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级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联系人:赵梓同
项目联系电话:68001559
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07-24 10: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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