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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采购公告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

项目编号:XZ-ZBDL-20191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2316649-8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邹老师 010-823168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王工010-82316649-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3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制作数量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工信部版)

1部

2019年07月26日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

“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北京市版)

1部

2019年09月10日前

采购需求

1、选择一家合格的单位,按照工信部、北京市相关要求,制作《我与宪法》普法宣传片,在集中展示宪法权威的同时,通过流畅的叙事、富有创意的表现形式、细腻高超的表现手法展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践行宪法精神,服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为国育才的使命初心,同时展现宪法基本制度对于高等教育和国家产业发展的保护和赋能作用。

2、交付作品的要求

视频需采用H.264(MPEG-4 Pare 10: profi1e = main, 1evcl= 3.0)编码的、不包含字幕的MP4;

格式(建议用二次压缩):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e 3)格式。学校需保留原始素材与成片(成片视频采用MOV无压缩编码格式)。

同时制作单位需交付独立的SRT格式的字幕文件。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项目用途:其它(普法宣传)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采购、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7)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廉洁诚信响应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10)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规范编制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1)法律、行政法规、采购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4.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即日起至2019年07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310室;

3)获取方式及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50元。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填写完整的《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件(邮购的供应商提供,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文件购买登记表》)。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报价会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采购报价会时间:2019年07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采购报价会;

2)响应文件递交及采购报价会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101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6.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购采购管理中心网(zbcg.buaa.edu.cn)。

7.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9.本采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邹老师 010-8231680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010-8231664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谭工

联系方式:010-82316649-8015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王工010-82316649-8011

电子邮件:xzepmzb@163.com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号:3428 6421 9805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2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我与宪法”普法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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