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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步走”,昌平区启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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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昌平区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启动本区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

  一是梳理购买主体,确定修订范围。及时梳理部门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单,在一级预算单位中筛选出符合购买主体要求的单位。二是印发通知,加强分类指导。昌平区财政局在印发通知的同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购买主体分为两类,对在机构改革中职能产生变动和新增的两类单位分别指导。三是加强跟踪督查,严守修订标准。加强与部门和局内业务科室的沟通,定期统计部门指导性目录修订进展,对修订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指导性目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完善系统,加强预算管理。将有变动的部门指导性目录导入到预算编审系统当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与预算管理的结合,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