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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财政局“三个确保”,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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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城区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顺利完成区属69家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修订工作。

  一是确保修订范围“全覆盖”。本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覆盖了全区符合购买主体要求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采用了分类修订方式:对于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职能的调整变化,重新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于非涉改单位,根据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补充完善指导性目录。

  二是确保修订部门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按照“购买服务”政策,严格三级目录分类,在保证一级、二级目录的规范性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和行业特色,细化、优化三级目录,修订2020年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范的一一修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三是确保修订程序的规范性。明确要求,凡列入指导性目录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原则上“应买尽买”。未纳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能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同时,结合职责调整和工作实际需要,指导性目录采用一年修订一次的方式,未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和修改指导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