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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实现“三同步”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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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石景山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研究出台了《石景山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暂行)》,明确预算单位、财政局各职能科室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过程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通过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编制预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深化发展。一是同布置。在预算编制之前,加强宣传培训,向预算单位专题讲解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切实掌握政策规定。同时,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添加到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增设政府购买服务选项。二是同报送。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求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在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时,专门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同筛选。在筛选预算单位报送项目过程中,同时筛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凡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项目,原则上均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购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