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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购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项目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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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撬动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帮助居家老人实现居家养老,提升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西城区民政局实施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项目,以探索政府购买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发展模式,缓解失能老年人居家养护难题,提升养老资金使用效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组织购买,由78家服务商负责承接,承接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由区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募,邀请入围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单位,以及区政府资助的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与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服务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

  2017年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1920万元,主要购买生活照料、精神关怀、健康指导、生活护理、送餐费补贴、签约家庭医生等服务内容。

  二、主要作法

  (一)社会需求调查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增长,西城区的人均寿命已达到84.28岁,60岁以上老年人38.6万人,占辖区总人口26.4%,80岁以上老年人87190人,占辖区总人口的6.0%,老龄化程度日趋加深。摸底调查显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不高,家庭负担过重,对居家照护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

  失能老年人是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最为旺盛的人群。调查数据显示,接近一半的失能老人最急需的是生活起居照料,如帮助穿衣、洗澡、如厕等,其次为取药看病,比例为14.0%,再次为家务帮助,比例为11.5%。目前仅有25%的失能老人接过社区专门为失能老人提供的服务,老年人综合照顾服务成为老年人最需要的社区服务。看病就医是起居照料之外失能老年人面临的最大困难。

  失能老人对上门治疗服务(22.0%)和社区医疗(15.5%)的需求也较高。在接受过社区服务的失能老人中有80%愿意接受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健康护理服务。通过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和预测,2017年预计全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4000人,项目实施1年来,通过评估老年人人数持续上升,截至2017年底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已达5985人。

  (二)建立落实管理制度

  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家庭负担,实现对老年人的分类救助、精准救助,孵化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认真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精神,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关于2015年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228号),市民政局、市卫计委、老龄办《关于印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5〕4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我区在2016年底出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6〕25号),自2016年11月24日起实施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制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切实转换政府职能,尝试走出一条适合本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发展的道路。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发放对象为:年满60周岁,具有西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区内,依托居家养老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三)明确购买内容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用于购买以下服务:

  1.生活照料:主要包括上门修脚、理发、洗澡等服务;

  2.精神关怀:主要包括为失能老年人及其主要照护者提供陪伴、精神慰藉等服务;

  3.健康指导:主要包括健康咨询、安全用药提醒、膳食营养指导等服务;

  4.生活护理:日常生活技能训练、褥疮清理等服务;

  5.送餐费补贴:每次5元,每天最多2次;

  6.签约家庭医生:每次80元,每月最多2次,服务内容为建立健康档案、系统物理检查、健康评估等。

  (四)确定承接主体

  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由区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募,邀请入围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单位,以及区政府资助的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参与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

  (五)规范管理流程

  区民政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根据自愿原则为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服务,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经评估确定为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只用于失能老年人享受相应服务进行消费,非现金发放。符合享受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中、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最高额度为400元的居家照护服务补贴。依托“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区民政局每月按照评估通过的失能老年人人数将补贴金额充入“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老年人使用此卡进行消费。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实行月结月清。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4时当月居家照护服务补贴自动归零,下一个月补贴额度同时到帐。

  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服务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应具备从事相关服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资质。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应公开发布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行政指导。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按照“先服务、后结算”的方式结算相关费用。各街道确定一个或者多个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作为本街道内养老服务的综合协调平台。具体负责:本街道的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向服务单位公布失能老年服务需求;向失能老年人推荐服务商,实现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的对接;负责区域失能老年人服务纠纷的初步调解等服务;负责发放签约家庭医生的交通补贴;负责区民政局和所属街道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

  区民政局对承接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平台职责的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履职情况优秀的,实施以奖代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所对接失能照护补贴总消费额的10%,或最高不超过20万元。履职情况不合格的,由所在街道重新确定养老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单位承接相关服务。各街道监督指导辖区养老照料中心开展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加强对保障对象的摸底和统计工作,加强对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管,参与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能力评估、实施以奖代补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依托北京市民生资金统发平台和北京市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专用支付结算通道。区民政局统一制作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手册,提供便民服务。承接失能老年人服务的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确保失能老年人享受到细致、周到、专业的服务。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对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资金实施监督和管理。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其他商品代替照护服务、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退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商队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服务补贴的服务单位和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项目成效和亮点

  失能补贴服务正式运行一年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累计为失能老年人发放服务补贴65364人次,累计发放补贴2614.56万元,累计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怀、健康指导、生活护理、送餐费补贴、签约家庭医生等服务141088次,2017年累计消费金额1674.46万元,累计消费金额占累计充值金额的比例为70.9%。目前招募78家服务商,62个服务项目。确实减轻了家庭失能老人家庭看护的压力,提高了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

  截止2017年12月,西城区失能服务累计消费笔数141,088笔,累计消费金额17,933,000元。累计消费情况见下表:

累计消费情况统计表

 

序号

月份

充值金额

消费笔数

消费金额

消费金额占充值金额比例

1

201611

1180400

4400

465058

39.40%

2

201612

1335600

6101

714487

53.50%

3

20171

1311200

5913

764676

58.32%

4

20172

1320800

6005

799160

60.51%

5

20173

1315200

6899

890740

67.73%

6

20174

1894400

9754

1242290

65.58%

7

20175

1875200

10009

1308575

69.78%

8

20176

2043600

11128

1384465

67.75%

9

20177

2092800

11340

1465460

70.02%

10

20178

2248000

12894

1616906

71.93%

11

20179

2330400

14097

1720800

73.84%

12

201710

2363200

14244

1797243

76.05%

13

201711

2441200

14393

1884930

77.21%

14

201712

2394000

13911

1878210

78.45%

总计

26146000

141088

17933000

68.59%

  失能服务项目运行顺利,单月消费金额逐月增长。近半年消费趋势整体呈上升趋势,补贴金额逐月递增,但是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和投入比例除前几月明显提高外,基本持续在70%的水平,难以再提高。主要原因是部分通过评估的老年人离开西城或去世,无法进行消费。还需在服务项目设置上,进行改进。提高老人满意度。目前,使用补贴的老人基本上支出达到98%以上,少数老人超出了400元金额,还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我们还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